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预期利润
发布时间:2005-5-8
来源:合同纠纷网
作者:刘源波
案例:
吕蒙与甘宁是合作多年的老朋友,2003年双方又订立了一份柑橘(此柑橘为当地特产)买卖合同,合同约定:吕蒙为了该特种柑橘罐头出口特向甘宁订购甘宁自家所种柑橘5万斤,当年12月份之前甘宁必须交货。当年柑橘减产严重,甘宁遂在12月份前将全部柑橘以更好的价钱卖给了张鲁等人,使吕蒙无原材料生产罐头致损失20万元有余。甘宁见了老朋友不好意思,愿退还货款。后经吕蒙多番追讨甘宁才愿以0.1元/斤的标准赔偿吕蒙损失,吕蒙想让甘宁赔偿20万元的损失有无依据?甘宁应该怎么办?
法律意见:
1.吕蒙想让甘宁赔偿20万元的损失有无依据?
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,违约方应该赔偿对方损失,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润,所以只要有证据证明该20万元的损失,应该予以支持。
2.甘宁应该怎么办?
固定甘宁违约的证据是第一步,损失的计算可以参照数量及单个利润来计算或参照往年情况类比,需要说明的是合同之中已经约定得非常清楚,柑橘是用来做罐头出口的,就是说该损失应该是甘宁能够预见到的。
友情提醒:
合同履行要诚信,预期利润同样受保护。